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应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鄂价工服规[2013]20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2-13
实施时间: 2013-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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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孝感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应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孝价文〔2013〕71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鄂政函〔2007〕4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建制镇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1〕4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应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应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
  (一)主城区(城中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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