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商价[2013]98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2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19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民政厅,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自去年7月1日试行以来总体平稳,全省绝大多数居民户用电未涨价,用电量增幅明显下降,运用价格政策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初见成效。但也有居民反映申请合表用户家庭人口基数划定标准过高、申报免费用电量不畅等问题。针对提出的问题,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合表用户的家庭人口基数划定标准,由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调整为5人及以上。
  二、切实落实好低保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