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3]32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31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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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省公安厅: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对我省驾驶员考试收费过高质疑的两份提案,省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驾驶员考试进行了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并参照中部地区和周边省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适当降低我省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我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收费在现行(每人次)标准的基础上,大车降低230元,降后标准为530元;小车降低200元,降后标准为460元;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降低124元,降后标准为286元,平均降幅约为30%。调整后的各科目考试费标准分别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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