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复江西联通GSM业务及2G、3G融合系列资费方案的函
发文文号: 赣发改收费[2014]13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9
实施时间: 2014-1-2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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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西联通GSM及2G3G融合系列长期资费方案备案的请示》(江西联通[2013]551号)收悉。该资费方案已经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发改委批准为短期促销资费,现申请延期作长期资费使用,根据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的规定,经审核予以批复。
  你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在开展经营活动中,要重视并维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积极妥善地处理好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服务问题。资费宣传应公开透明、明码标价,宣传内容要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对外资费宣传资料中必须标注批复文号。
  附件:江西联通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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