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增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3]8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3-10-1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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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黑龙江省石墨及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函》(黑质技监函发〔2013〕276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增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6号)已经到期,为保证我省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价费字〔1992〕49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继续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石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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