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推动“十一”国庆假期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和降价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3]9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11
实施时间: 2013-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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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推动“十一”国庆假期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和降价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18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我省今年“十一”国庆节假期期间票价优惠景区名单及优惠价格见附件二。各市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督促景区做好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景区应在售票处的显著位置进行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推动“十一”国庆假期景区门票价格优惠和降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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