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基字[1996]63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10-23
实施时间: 1996-10-23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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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地矿部、冶金部、化工部、煤炭部、中国轻工总会、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国家建材局、武警黄金指挥部:
  为推进地勘投资体制改革,加快地勘单位转产步伐,促进地勘队伍结构调整和地勘经济发展,我们制定了《地质勘查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质勘查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试行办法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附件:地质勘查单位转产项目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合理、有效地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作用,支持地质勘查单位使用银行贷款办好转产项目,加快转产步伐,促进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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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