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建[2014]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4-1-24
实施时间: 2014-3-1
失效时间: 2015-4-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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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建委(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杭州市城管委、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宁波不发):
  现将《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4日
  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各地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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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建[2015]51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2015-4-23
实施时间:201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