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等八部门关于保障我市当前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综[2013]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8
实施时间: 2014-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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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今年冬春特别是春节期间蔬菜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促进蔬菜生产、保障供应和搞活流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各区、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青岛市市级价格调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2]7号),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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