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建管字[2013]6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2-20
实施时间: 2013-12-20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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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政府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管理职能进行了调整。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行政监管职能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移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20日起,新进入招投标程序的招标项目,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所在地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其招标投标手续的办理(含规模以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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