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3]1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1-29
实施时间: 2014-9-1
失效时间: 2016-8-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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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高等学校,省直各部门,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对我省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进行结构性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学费标准专业类别
  根据教育部现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将学费标准专业类别由现行的5类调整为文史类、理工农类、医学类、艺术类4类。将现行体育外语类中的体育学划入理工农类,外语类划入文史类,文法财
  经类中的经济学、管理学类划入理工农类(详见附件1)。
  二、优化收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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