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2
实施时间: 2014-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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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全市地方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优化纳税服务,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对《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重新予以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收征收率表
  2.重庆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地方税收征收率表
  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审核表
  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集中代开发票申请审批表
  5.支付劳务费用明细表
  6.委托代开发票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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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审核表.doc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税收征收率表.doc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集中代开发票申请审批表.doc    
重庆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地方税收征收率表.doc    
支付劳务费用明细表.doc    
委托代开发票授权书.doc    
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doc    
外出经营纳税人领用发票担保书.doc    
修正:

上述法规第十四条如下原因被修改: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2-12
实施时间:2015-2-12
 将“我市纳税人在市内从事外出经营活动,在项目所在地申请自开发票不提供发票担保手续。市外纳税人到我市从事外出经营活动,符合自开票条件的,应采取提 供发票担保人方式领用发票,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开具、缴销发票或有其它发票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地税机关处理处罚决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修订为 “我市纳税人在市内从事外出经营活动,在项目所在地申请自开发票不提供发票担保手续。市外纳税人到我市从事外出经营活动,符合自开票条件的,应采取提供发 票担保人方式领用发票,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