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29
实施时间: 2014-1-29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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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会员交易业务运行保障能力,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我所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进行了修订,删除第十七条关于应急交易终端使用费的规定。
  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自2014年1月29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急交易厅使用指引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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