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4年春耕化肥供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经贸[2014]159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商务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供销合作社,各铁路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
  近几年,我国化肥供需格局出现变化,化肥供应量大幅增加,流通网络日趋完善,春耕用肥供应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为粮食增产作出重要贡献。2014年春耕在即,做好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对促进全年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用重大。当前要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精神,做好化肥生产流通所需原材料供应、运输调度、储备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