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征管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财税[2013]10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3
实施时间: 2013-12-1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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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明晰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做好征管衔接,现就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征管衔接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征管衔接原则
  (一)平稳过渡原则。结合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的特点,立足本地实际,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不断完善征管措施,确保试点纳税人税制转换平稳、征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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