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
发文部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1-21
实施时间: 2014-1-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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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和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合登记职责
  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林业局负责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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