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12-3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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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2013]12号)要求,经认真研究,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权限做相应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省直管试点县(市)享有省辖市级管理权限,原所在省辖市不再负责对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改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负责。
  二、确保省直管试点县(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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