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海关关于征集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稽查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海关
发文时间: 2014-1-23
实施时间: 2014-1-2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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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杭州海关将试行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稽查工作,确定不超过30家中介机构参加此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查工作,是指海关在开展稽查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由海关或行政相对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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