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4-1-2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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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铁路运输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月20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铁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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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明确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下属站段,下同)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确定了预征率和相关预算科目。与之相配套,我们起草了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照《总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除了对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计算缴纳问题进行细化之外,《办法》主要明确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期限、分支机构税款预缴情况如何传递、总分支机构风险防控等具体税收征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