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生猪养殖业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3]1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13
实施时间: 2013-12-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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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进现代生猪产业发展,保障猪肉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促进养猪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规范生猪养殖业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布局指导
  各级政府要及时编制、完善生猪养殖发展规划,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要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生猪养殖规模,合理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要坚持堵疏结合,拆建并举,拆小建大的原则,加快淘汰生猪散养,积极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对生猪养殖实行总量控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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