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1-21
实施时间: 2014-1-2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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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方便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提高备案信息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海关总署近日在原“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新系统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启用。为保证原系统向新系统的顺利过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系统将实现办理备案相关事项的全程无纸化。新系统启用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可网上提交备案申请、备案续展申请、备案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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