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社[2013]33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4-1-6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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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浙江省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6日
  浙江省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7]9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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