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2014年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注协秘字[2014]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20
实施时间: 2014-1-2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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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会费缴纳及2013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注协[20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根据《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中注协规定的网址(http)报送2013年度决算会计报表电子版,同时报送一式两份纸质报表到深圳注协财务室。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完整填写“行业会计报表封面”,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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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粤注协[2014]2号_关于做好会费收缴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