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分项目明细申报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0
实施时间: 2014-2-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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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起,对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实施分项目明细申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青岛市辖区内从事房地产业、建筑业经营活动的纳税人。
  二、主要内容
  1.自2014年2月1日起新版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分项目明细申报系统启用。从事建筑业、房地产业经营活动的纳税人,2014年1月1日起取得的应纳营业税应税收入需通过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明细申报系统进行营业税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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