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会[2014]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4-1-16
实施时间: 2014-1-16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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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办公厅、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政策性银行、有关商业银行、有关保险公司、有关证券公司、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
  近期,国内金融市场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创新金融工具,如企业发行或拟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会计处理在实务层面存在一定争议。为规范相关会计处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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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pdf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