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认青岛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13]6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2-31
实施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5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等有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