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我省国税部门窗口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13]5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2-4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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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代理支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2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国税部门窗口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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