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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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扶持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经省政府研究,提出以下措施,请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落实。
  一、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及特点。在经营场所(住所)不变并在有效期内,原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的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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