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文[201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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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先进制造业增产增效。省财政年度安排4亿元资金,对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3%以上、符合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档按用电增量每度给予0.05元、0.1元的奖励;对季度产值同比增长8%及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的百亿企业用电增量每度给予0.1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错峰生产,适时调整用电谷时段,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根据来水情况,在部分特定行业执行丰水期电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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