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办函[2014]8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14
实施时间: 2014-2-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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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福利企业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福利企业资格管理工作
  (一)新办。
  企业新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报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确认意见后,向所在地区、县(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材料。区、县(市)民政部门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后,作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决定。
  (二)变更。
  福利企业变更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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