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建立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后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96]财预字第27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7-8
实施时间: 1996-7-8
失效时间: 2011-2-21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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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对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保证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商字[1996]139号)的有关规定,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会计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会计科目设置在我部1988年制发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核算“财政预算外资金和专项基金”的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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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6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1-2-21
实施时间: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