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施行《<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修正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2]13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2-7-20
实施时间: 2012-7-20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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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为更加有效的开展自律监管工作,维护期货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进行了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不再对发生异常交易客户所在期货公司采取强制监管措施;
  (二)下列情形不再作为异常交易:由套利交易、套保交易所产生的自成交行为、频繁报撤单行为、大额报撤单行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被动超仓情形;
  (三)修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第三次合并持仓超限的监管措施。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第三次合并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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