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深国税函[2009]54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11
实施时间: 2009-11-11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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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效解决税源管理与人力资源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税收征收率和纳税遵从度,现就纳税人分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纳税人分类管理的重要性
  纳税人分类管理是指依据纳税人的规模、各税种征收方式和税收业务的技术性等方面的情况,在对纳税人和税收业务进行三级分类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人的综合遵从度评级情况进行日常管理。纳税人分类管理重点针对纳税遵从风险预警指标提示信息开展风险分析,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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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