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高技[2014]4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教育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1-9
实施时间: 2014-1-9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编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审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