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2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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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纳税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纳税申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文化建设事业费仍按现行的申报期限进行申报纳税,不做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仍按现行的申报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不做调整。
  三、从2014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文化建设事业费的申报期限,以及未分设地税局地区的营业税的申报期限调整为按季申报纳税。但对当地税收收入均衡入库影响较大确需按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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