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13]5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2-30
实施时间: 2013-12-3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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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综合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质量,省注协对《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综合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科学发展水平,引导社会各界科学选聘事务所,促进事务所做强做大,不断提升服务国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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