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14]17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4-1-10
实施时间: 2014-1-10
法规类型: 信息披露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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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便于上市公司理解和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证监会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下简称“《上交所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做好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特制定本备忘录。
  一、关于公司章程需明确的现金分红事项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分红指引》第四条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公司章程尚不符合该项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章程修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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