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9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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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09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我市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市固定业户纳税人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不含装饰)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
  建筑业征收范围内的装饰业务暂不调整,仍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营业税。
  本公告所称的装饰是指单独签订装饰合同的业务。
  二、本市固定业户纳税人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不含装饰)后,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年第7号)的规定,向建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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