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14]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3
实施时间: 2014-1-3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5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注册、在我省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二、检查重点
  在做好常规检查的同时,关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任职资格的持续性,关注涉及注师资格投诉举报的事务所,特别关注事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7.doc    
附件8.xls    
附件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