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3]267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3-12-31
实施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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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为促进节约用水,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水价调整实行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以下简称“居民阶梯水价”),节水效果比较明显。但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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