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
实施时间: 2013-1-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0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自税款所属期2014年1月1日(申报期2014年2月1日起),“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在个人退休领取时,由年金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账户管理人提供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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