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提高国家定购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政策性销售价格后有关财政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6]24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9-9
实施时间: 1996-9-9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商业企业财务制度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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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粮食局(厅): 国务院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国家定购粮食收购价格;同时,以粮食定购价为基础,按照打紧费用、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确定政策性粮食销售价格,并从今年7月1日起,按不高于市价的要求下浮出台,今后择机微调、逐步理顺。根据“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精神,现将有关财政、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定购粮食收购价格提高后,相应调整国家储备粮食(即“五○六”和“甲字”粮,以下简称“国储粮”)帐面成本,作增加&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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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