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市字[2013]20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2-19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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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强对柜台租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出租人、承租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总局对《柜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3)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603),现予印发。《柜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603)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柜台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3)同时废止。
  各地要将推行示范文本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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