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征地交地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2013]5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2-3
实施时间: 2013-12-3
法规类型: 国土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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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现就加强建设项目征地交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清理盘活利用批而未用土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林业等部门对1999年以来已批土地(含林地,下同)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批而未用土地,分门别类进行处置,盘活利用。
  (一)盘活用地指标。因规划调整无法实施征地等原因造成土地批而未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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