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做好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费用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经一[2013]269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粮食局
发文时间: 2013-12-16
实施时间: 2013-12-1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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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商务委(粮食局)、有关粮食企业:
  为鼓励我市企业到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下同)采购调运粮食,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826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对北京市企业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米,下同)享受中央财政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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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企业申领粳稻费用补贴审核工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