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30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4-12-8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有关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若干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8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12-8
实施时间:20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