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3]1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2-3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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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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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分支机构名单(一).xls    
2.分支机构名单(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