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会协[2013]10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2-30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2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计师事务所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的行为,我会制订了《江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已经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同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开展的所有业务均应进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出具的报告均应带有防伪编号和防伪条形码的报告封面,不再使用验资、审计报告防伪贴花。
  二、原验资、审计报告防伪贴花的使用截止日为201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