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电力运行和2014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13]24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1-30
实施时间: 2013-11-3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工信委、工信厅),吉林省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三峡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今年以来,各地区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面对夏季持续大范围高温、水电偏枯减发等复杂形势,全面贯彻中央部署,落实全国发展改革会议及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安排,认真做好应对工作,确保了电力供需形势的总体平稳。受经济形势回暖、来水不确定、煤矿兼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