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国结算发字[2013]103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3-12-30
实施时间: 2013-12-30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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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转让登记结算业务,我公司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公布。《细则》将在有关各方完成业务和技术准备后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结算参与人及相关机构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登记结算业务准备和技术系统的开发改造工作,及时做好《细则》实施的各项准备。《细则》实施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仍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过渡期登记结算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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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pdf